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(以案说法)******
【案情】薛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,后持此信用卡多次消费,共透支78061元。截至最后一次还款,薛某尚有58061元本金未还。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,薛某仍未归还。之后,薛某被公安机关查获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超过规定期限透支,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未还,恶意透支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,应予惩处。鉴于薛某自愿认罪,且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,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,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1万元。
【说法】法官表示,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,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〈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〉》的相关规定,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,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,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“恶意透支”。
法官提醒,现实中一些人认为,透支信用卡不按时归还,只相当于一种民事借贷纠纷,大不了被起诉后做“老赖”,不会被判刑。这种观点是错误的。对持卡人来说,要理性使用信用卡,树立科学消费观念,出现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,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;同时,如果恶意透支逾期不还,还可能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(人民日报 记者 倪 弋整理)
“两马”航线春节后开航:船来船往都是家******
中新社福州1月28日电 (杨馨)“哎呀,小姑娘,春节前我就是走你这里,回来又碰见你,可太有缘了,新年好呀!”28日,福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三队民警陈海珊节后一开工,就迎来了一位马祖同胞的笑脸和问候。
当天11时20分,从马祖福澳港驶来的“闽珠8号”客轮抵达福州马尾琅岐港,41名旅客入境。这是“两马”航线春节后开航的首个航班。
“新年好呀,春节过得好吗?”陈海珊接过林姓马祖同胞的证件,也向他热情打招呼。
“这是我最幸福的春节啦!”这位马祖同胞答道,“太久没和家里人一起过年了,你看我的包,里头全是我们那的年货,下次回去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,我多带点回来。”
在旅检现场,旅客一个接着一个快捷通关。一位庄姓女子对记者说,春节前她回马祖看家里的老人,而孩子还太小,就留在了福州连江。“平时嫌娃吵,几天没见却很想孩子。船来船往的,两边都是家呀!”
团圆是春节的底色。停航近三年的两岸“小三通”客运航线今年1月7日始部分复航,其中“两马”航线1月8日复航,便利了台胞往来两岸团圆过年。
“一张船票,对两岸同胞来说,不只是乘船出行的凭证,更是回家团圆的期盼。”福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作人员认为,正是两岸团圆的磁场驱使着两岸“小三通”客运航线上的船只来来往往。
“希望两岸‘小三通’客运航线早日恢复常态,别再让我有家难回。”一位吴姓台胞说。
当天13时17分,“闽珠8号”客轮搭载28名旅客离开福州马尾琅岐港,往驶马祖福澳港。(完)